(来源: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)
公路工程竣(交)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,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进入试运营阶段公路工程 。今天,我们就来详细解读《公路工程竣(交)工验收办法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,并为大家梳理公路工程交工备案的流程及所需材料,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备案工作!
一、交工备案的核心规定
根据《公路工程竣(交)工验收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
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,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公路工程 。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,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。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。
二、交工备案全流程解析
三、交工备案所需材料清单
为了确保备案工作顺利进行公路工程 ,以下材料缺一不可,请各建设单位提前准备:
交工验收报告、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、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备案表、项目法人单位法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、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路工程 。
四、温馨提示
时间节点把控: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时间为15天,项目法人需提前准备好材料,确保备案流程高效推进公路工程 。
试运营期管理: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,项目法人需合理安排时间,确保试运营期结束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公路工程 。
质量监督不可忽视: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报告是备案的关键材料,务必确保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公路工程 。